捷克 · 住房租赁
在捷克租房与购房——典型租金、押金、合同与官方租赁规定。
AI 起草,待编辑复核。下方官方链接已核查——具体规定请以主管机关为准。
租赁受《民法典》调整,押金上限为三个月租金。租约未自行约定调租机制的,房东可提议将租金向当地通常水平调整,但三年内累计涨幅不得超过 20%。租客可提前三个月通知解除不定期租约,房东则须具备该法列明的理由之一。外国人须登记住址:非欧盟公民须在抵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外国人警察登记,欧盟公民停留超过 30 天的须在 30 天内登记。
- 押金不得超过三个月租金。
- 未约定调租机制的,三年内累计涨幅以 20% 为限。
- 非欧盟公民须在抵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外国人警察登记住址。
- e-Sbírka — Civil Code (Act No. 89/2012)
《民法典》,其租赁规则包括押金上限(捷克语)。
- Foreign Police — Reporting your place of residence
外国人警察关于申报居住地的指南。
各城市典型租金
| 城市 | 一居室租金 |
|---|---|
| 布拉格 | Kč 20,000–32,000/月(市中心);Kč 15,000–22,000/月(外围) |
政府门户
- gov.cz 捷克公共行政门户 — 生活事项指南与在线服务,包括紧急呼叫与年假。
- 公共登记簿与文件汇编 — 司法部提供的商业登记簿及公司备案文件查询。
- 捷克财政管理局 — 报税、增值税登记与增值税控制申报。
- 捷克外交部入境与居留信息 — 短期签证、雇员卡、欧盟蓝卡与住处登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