捷克 · 反洗钱与 KYC
反洗钱与客户尽职调查义务、受监管业务,以及官方金融监管机构。
AI 起草,待编辑复核。下方官方链接已核查——具体规定请以主管机关为准。
第 253/2008 号《反洗钱措施法》适用于银行与金融机构,也适用于许多非金融业务,包括会计师、税务顾问、房地产经纪人、审计师以及接受大额现金付款的商户。义务主体须识别并核查客户、保存记录,并向捷克金融情报单位——金融分析办公室(FAÚ)报告可疑交易。实益拥有人登记册为这些核查提供支持,核查中发现的不一致须予报告。
- 可疑交易须向金融分析办公室(FAÚ)报告。
- 该法覆盖许多非金融业务,包括会计师、税务顾问和房地产经纪人。
- 客户核查中发现的实益拥有人不一致须予报告。
- Financial Analytical Office (FAÚ)
金融分析办公室,捷克的金融情报单位。
- Register of Beneficial Owners
实益拥有人登记册。
政府门户
- gov.cz 捷克公共行政门户 — 生活事项指南与在线服务,包括紧急呼叫与年假。
- 公共登记簿与文件汇编 — 司法部提供的商业登记簿及公司备案文件查询。
- 捷克财政管理局 — 报税、增值税登记与增值税控制申报。
- 捷克外交部入境与居留信息 — 短期签证、雇员卡、欧盟蓝卡与住处登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