肯尼亚 · 雇佣合规
强制合同、薪酬与社会保险登记,以及官方劳工主管机关。
AI 起草,待编辑复核。下方官方链接已核查——具体规定请以主管机关为准。
《2007 年雇佣法》要求三个月及以上的雇佣签订书面合同,并规定年假、产假、陪产假和通知期等最低条件,最低工资则由按行业和地区制定的工资令规定。雇主每月须扣缴并上缴 PAYE(交 KRA)以及 SHIF、NSSF 和保障性住房税,一般在次月 9 日前。劳动官员负责检查工作场所,争议由雇佣与劳动关系法院审理。
- 三个月及以上的雇佣须签书面合同。
- PAYE、SHIF、NSSF 和住房税按月上缴。
- 争议由雇佣与劳动关系法院审理。
- Ministry of Labour and Social Protection
劳动与社会保障部。
- National Social Security Fund (NSSF)
国家社会保障基金:养老金缴费。
政府门户
- 肯尼亚商业注册局 — 公司、有限合伙和商号登记、官方查册与破产事务。
- 肯尼亚税务局 — 税号(PIN)、所得税、PAYE、增值税、eTIMS 发票与海关。
- 肯尼亚移民服务局 — 工作许可与通行证、永久居留、eTA 与护照。
- 肯尼亚数据保护专员办公室 — 数据控制者和处理者登记、投诉与泄露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