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林 · 反洗钱与 KYC

反洗钱与客户尽职调查义务、受监管业务,以及官方金融监管机构。

AI 起草,待编辑复核。下方官方链接已核查——具体规定请以主管机关为准。

反洗钱规则以 2001 年第 4 号法令及其修订为基础。巴林中央银行颁发执照的金融机构遵守其金融犯罪规则;许多非金融业务——包括房地产经纪人、贵金属和宝石经销商、审计师以及公司服务提供商——也须在各自监管机构下履行客户尽职调查和记录保存义务。可疑交易须向巴林的金融情报单位金融情报局报告。

  • 法律依据是经修订的 2001 年第 4 号法令。
  • 可疑交易报告给金融情报局。
  • 房地产经纪人、贵金属经销商和公司服务提供商同样负有尽职调查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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