菲律宾 · 隐私与数据保护

该国自身的数据保护制度、登记义务与官方监管机构。

AI 起草,已经编辑复核。具体规定请以官方主管机关为准。

个人资料受《2012 年数据隐私法》规管,由国家隐私委员会 (NPC) 执行。达到一定规模处理个人资料的机构须委任数据保护官 (DPO)、向委员会登记其数据处理系统,保持处理的合法与相称,并在符合通报标准的泄露发生时通知委员会与受影响个人。该法的适用范围可及于处理者位于境外、但涉及菲律宾居民的处理活动。

  • 受涵盖机构须委任数据保护官并登记其处理系统。
  • 达到通报标准的泄露须向委员会及受影响个人通报。
  • 当处理涉及菲律宾居民时,该法可适用于在境外进行的处理。

官方机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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