肯尼亚 · 隐私与数据保护

该国自身的数据保护制度、登记义务与官方监管机构。

AI 起草,待编辑复核。下方官方链接已核查——具体规定请以主管机关为准。

《2019 年数据保护法》适用于在肯尼亚处理个人数据或处理在肯尼亚之人数据的任何人,由数据保护专员办公室执法。根据第 18 条,数据控制者和处理者须向专员登记,具体门槛由条例规定。第 43 条要求控制者在知悉存在实际损害风险的数据泄露后 72 小时内通知专员,并告知受影响的人。数据主体享有查阅、更正和反对等权利,向境外传输须有适当保障。根据第 63 条,专员可处以最高 500 万肯尼亚先令的罚款,对企业则为上一年营业额的 1%,以较低者为准。

  • 控制者和处理者须向数据保护专员登记(第 18 条)。
  • 存在实际损害风险的泄露须在 72 小时内通知(第 43 条)。
  • 罚款:最高 500 万先令或营业额的 1%,以较低者为准(第 63 条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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